鸡泽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 【信息来源:鸡泽县财政局】【信息时间:2024-05-16】

现将鸡泽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予以公示。

投诉监督单位和地址:

鸡泽县农业农村局 鸡泽县九鼎西路与滨河大街交叉口东140米4楼乡村振兴股

鸡泽县财政局  鸡泽县行政中心8号楼301

联系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 0310-7523237

县财政局0310-4511148

电子邮箱:jzxczjnck@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公示期限:长期



鸡财农【202435

 

鸡泽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鸡泽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农[2024]39)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622万元。同时,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农[2023]4号)和《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冀财农[2023]34号)要求,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聚焦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强化重点地区和重点工作的投入保障。要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切实保障好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突出衔接资金重点。强化重点政策和重点工作落实, 认真对标对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 千村示范 、万村整治 ”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 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要求,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保持总体稳定。加强产业项目论证选择和组织实施,强化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推动产业项目明显提质增效。

三、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认真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要求,联合相关部门抓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突出支持重点和创新方向,重点支持发掘利用当地资源,有效改造利用现有资产,积极发展社会化服务,在拓宽村集体经济收入渠道的同时,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四、持续做好资金项目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 2022 〕14号)和《河北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冀财农〔 2022 〕34号 )要求 ,建立健全项目库 , 夯实项目前期工作 ,强化项目实施管理 , 加快资金下达和支出,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强化跟踪督促,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五、认真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此次下达的衔接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01中央直达资金)贯彻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并保持不变,中央和省级对直达资金实行动态监控。

六、要加快衔接资金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及时从项目库中选取项目,拟定资金使用计划或分配建议方案报政府审批后执行。根据此次下达的额度,提前做好指标安排和前期准备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管理。要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确保资金精准使用。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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