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泽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鸡泽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
- 【信息来源:鸡泽县人民政府】【信息时间:2024-04-29】
现将鸡泽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鸡泽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予以公示。
投诉监督单位和地址:
鸡泽县农业农村局 鸡泽县九鼎西路与滨河大街交叉口东140米4楼乡村振兴股;
鸡泽县财政局 鸡泽县行政中心8号楼301
联系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 0310-7523237
县财政局0310-4511148
电子邮箱:jzxczjnck@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公示期限:长期
鸡泽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鸡泽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
县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2024年鸡泽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请示》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关于2024年鸡泽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请示》。
(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实行专项拨款,封闭运行,专户储存;项目实行全程监测和报账制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尽快发挥使用效益。
(三)县农业农村局要结合相关部门,抓紧组织实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乡村振兴年度规划顺利实施。
鸡泽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8日
鸡泽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4年鸡泽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请示
县政府:
2024年,我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8539万元。其中:
中央资金。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374万元(冀财农〔2023〕148号)。
省级资金。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641万元(冀财农〔2023〕178号)。
市级资金。邯郸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14万元(邯财农〔2024〕5号)。
县级资金。县级配套资金1010万元。
为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衔接资金作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中央、省、市、县资金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和乡村项目申报情况,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拟将上述资金8539万元用于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产销对接和消费帮扶、培训费、小额信贷贴息、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联农带农生产稳岗补贴、雨露计划、生产奖补、入股经济合作组织评估费、工程设计费、工程预算费、审图费、工程监理费、项目管理费。具体安排如下:
一、产业项目资金4569.216万元。
投入鸡泽县盛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4569.216万元,涉及170个村、5216户、14393人。
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3115.03万元。
涉及27个村,风正乡中风正村、南风正村、东刘庄村、东北庄村;鸡泽镇毛官营村、西营村、王青村、王双塔村、王庄村、司马堡村;吴官营镇吴官营村、八家寨村、邢堤村;曹庄镇肖湾村、南段庄村、北赵寨村、正言堡村;双塔镇中申底村、东双塔村、东三陵村、西双塔村、东申底村、魏庄村、南申底村、西申底村;浮图店镇柏枝寺一村、柏枝寺二村等村污水管网、路面硬化、便道铺设和农村饮水保障。
三、新型农村集体经济350万元。
四、产销对接和消费帮扶20万元。
五、培训费15万元。
六、小额信贷贴息39.664万元。
七、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81万元。
八、联农带农生产稳岗补贴60万元。
九、雨露计划140万元。
十、生产奖补10万元。
十一、入股经济合作组织评估费15万元。
十二、项目管理费33.74万元。
十三、工程预算费15.58万元。
十四、审图费9.35万元。
十五、工程监理费31.15万元。
十六、工程设计费34.27万元。
妥否,请批示。
附件:2024年鸡泽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表
鸡泽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7日
关于2024年鸡泽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