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泽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鸡泽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
- 【信息来源:鸡泽县人民政府】【信息时间:2024-07-08】
现将鸡泽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鸡泽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予以公示。
投诉监督单位和地址:
鸡泽县农业农村局 鸡泽县九鼎西路与滨河大街交叉口东140米4楼乡村振兴股;
鸡泽县财政局 鸡泽县行政中心8号楼301
联系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 0310-7523237
县财政局0310-4511148
电子邮箱:jzxczjnck@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公示期限:长期
鸡泽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鸡泽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
县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2024年鸡泽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实施计划的请示》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关于2024年鸡泽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实施计划的请示》。
(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实行专项拨款,封闭运行,专户储存;项目实行全程监测和报账制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尽快发挥使用效益。
(三)县农业农村局要结合相关部门,抓紧组织实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乡村振兴年度规划顺利实施。
鸡泽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5日
鸡泽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4年鸡泽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实施计划的请示
县政府:
《关于2024年鸡泽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鸡政复〔2024〕7号)中入股经济合作组织评估费15万元,结余3.6万元;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3115.03万元,经财政评审审减金额314.270989万元,共计结余317.870989万元。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22万元(冀财农〔2024〕39号)。
为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衔接资金作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资金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和乡村项目申报情况,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拟将上述资金939.870989万元用于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联农带农生产稳岗补贴、工程设计费、工程预算费、审图费、工程监理费、项目管理费。具体安排如下:
一、产业项目资金421.08万元。
投入鸡泽县盛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421.08万元,涉及17个村、726户、1678人。
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459.250989万元。
涉及3个村,鸡泽镇东北街村、吴官营镇东张六固村、风正乡亭自头村道路硬化及污水管网建设。
三、联农带农生产稳岗补贴40万元。
四、工程设计费5.05万元。
五、工程预算费2.3万元。
六、审图费1.38万元。
七、工程监理费4.59万元。
八、项目管理费6.22万元。
妥否,请批示。
附件:2024年鸡泽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实施计划表
鸡泽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4日
关于2024年鸡泽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实施计划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