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泽县人民政府 关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金项目 实施计划的批复
- 【信息来源:鸡泽县人民政府】【信息时间:2024-10-28】
现将鸡泽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鸡泽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予以公示。
投诉监督单位和地址:
鸡泽县农业农村局 鸡泽县九鼎西路与滨河大街交叉口东140米4楼乡村振兴股;
鸡泽县财政局 鸡泽县行政中心8号楼301
联系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 0310-7523237
县财政局0310-4511148
电子邮箱:jzxczjnck@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公示期限:长期
鸡泽县人民政府
关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金项目
实施计划的批复
县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关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请示》。
(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实行专项拨款,封闭运行,专户储存;项目实行全程监测和报账制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尽快发挥使用效益。
(三)县农业农村局要结合相关部门,抓紧组织实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乡村振兴年度规划顺利实施。
鸡泽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7日
鸡泽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金项目
实施计划的请示
县政府:
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结余39.122553万元。
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截至目前共结余65.341113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结余34.520466万元,产销对接和消费帮扶结余7.114万元、雨露计划结余8万元、小额信贷贴息结余3.516647万元、联农带农生产稳岗补贴结余12.19万元。
为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衔接资金作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和乡村项目申报情况,经2024年10月27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拟将上述资金共计104.463666万元用于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一次性交通补贴和项目管理费。具体安排如下:
一、产业项目资金60.0525万元。
投入鸡泽县盛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60.0525万元,涉及浮图店镇20个村、785户、2345人。
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41.701166万元。
涉及4个行政村,包括曹庄镇刘信堡村,双塔镇蔡庄村、西双塔村,风正乡南风正村道路建设。
三、一次性交通补贴1.49万元。
四、项目管理费1.22万元(包括工程设计、预算、监理等)。
妥否,请批示。
鸡泽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7日
关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