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泽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 【信息来源:鸡泽县财政局】【信息时间:2025-02-14】

现将 鸡泽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予以公示。

投诉监督单位和地址:

鸡泽县农业农村局 鸡泽县九鼎西路与滨河大街交叉口东140米4楼乡村振兴股

鸡泽县财政局  鸡泽县行政中心8号楼301

联系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 0310-7523237

县财政局0310-4511148

电子邮箱:jzxczjnck@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公示期限:长期


鸡财农20258

 

鸡泽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鸡泽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25〕9)文件精神,省级为支持做好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现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支持肉牛纾困解难、产业园区建设和持续推进京津两市对口帮扶我省张承环京津相关地区工作,下达我县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万元。现将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你单位。同时,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精神,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和《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冀财农〔2023〕34号)等制度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要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切实保障好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认真落实河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冀财农〔2022〕34号)和河北省乡村振兴局等三部门《关于使用衔接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冀乡振联〔2023〕26号)要求,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落实农业农村部等七部门《关于促进肉牛奶牛生产稳定发展的通知》(农牧发〔2024〕16号) 要求,统筹资金谋划实施好肉牛帮扶产业项目,推动调整优化养殖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三、认真落实《河北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冀财农〔2024〕82号)的要求,组织实施好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监控,做好绩效自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管理,组织开展好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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