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
为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根据规定,现下达你单位专项资金2064万元。(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收到资金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资金,确保项目手续、资金批文齐全、真实。在支出资金时,按资金支出程序及时审核拨付,并向财政备案,年底清算。
鸡泽县财政局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序号
部门
文号
项目名称
来文资金(万元)
1
交通局
冀财建【2017】379号
邯郸市鸡泽县农村建设(贫困地区)
2064
冀公网安备 130431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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